近日,交通集团积极贯彻落实由交通控股集团重新修订的《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新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所有员工,各权属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在符合原则与标准的情况下,参照该办法制定本单位差旅费管理细则。
重新修订管理办法参照、遵守并落实了《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差旅住宿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等文件精神,并结合了集团公司实际情况。
此次新办法的出台,交通集团积极贯彻落实《新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内控文件规定,严格规范制度,自上而下查摆问题并总结强调,一是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严守纪律红线,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二是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集团规章制度,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的贯彻落实;三是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抵制各类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