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已于2019年2月17日国务院令708号公布,2019年4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对做好新时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具有特殊而重大的历史意义。
为认真学习好习近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和贯彻条例,近日,江苏海建公司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培训一期,从立法的现实意义与价值方面和条例原文进行详细的学习,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管理相关要求进行了重点讲解,培训后还进行了书面考试。
公司所属分(子)公司安全分管领导、项目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26人参加本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