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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雷锋车”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展厅墙面艺术设计及安装招标公告
来源:集团投资部 作者:耿施慧 浏览次数:2388 录入时间:2023-02-15

连云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近期开展连云港市“雷锋车”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展厅墙面艺术设计及安装,现采用内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承包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连云港市“雷锋车”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2、建设规模:将汽车总站站房二楼部分区域改造成连云港市“雷锋车”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改造总面积约1200平方米。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连云港市“雷锋车”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展厅墙面艺术设计制作及安装,包括设计、制作、安装、验收合格及售后服务等。

2、质量要求:合格。

3、交付使用期20日历天,中标后3日内需完成墙面艺术深化设计,通过甲方审核。

4、招标控制价:2060000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未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对正常营业产生影响的情况;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7-12月;

5、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有的其他要求;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2月15日17:00至2023年2月17日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供一份)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9楼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事宜现通知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15:00,投标人应于截止日前将投标文件送至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东路6),联系人:王工,电话:18961331139。招标人定于2023年2月22日15:00组织开标,开标地点为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东路6)421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人:连云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东路6

    编:  222200   

     人:   王工    

    话: 18961331139  

理: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9楼

     人:       

    话:0518-8306600218061390675

 

2023 2  15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