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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空调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集团投资部 浏览次数:1342 录入时间:2026-01-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空调采购(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航空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空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连云港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空调采购,具体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高新区香海路路南侧、郁州路西侧无锡连云港专精特新产业园2号楼11-12层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最高投标限价:800763.37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业绩: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价60万元及以上的空调采购或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业绩。

注:

1)投标人必须将类似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内容、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投标人为所投品牌的制造商,则无须提供)。

3.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总则1.4.3。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1月23日至2026年1月28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层1919室)

方式: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制造商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李跃跃

招标人联系电话:18961363000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