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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公交场站充电桩、光伏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明茂新能源 浏览次数:4230 录入时间:2022-05-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海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充电站桩、光伏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徐圩新区公交场站充电桩、光伏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为徐圩新区公交场站充电桩、光伏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光伏系统主要电力和电气设备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等设施;主要使用的材料有光伏组件、交直流电力电缆、电缆桥架等。包括光伏系统组件及设备材料采购、安装、钢支架、全系统联调、试运行及保修等、办理并网等相关手续全部内容;充电桩系统主要有充电桩的改造、充电桩采购及安装、充电桩电缆等等;土建部分主要包括:车棚基础及钢结构、电缆沟、方井及光伏板基础等等,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详见采购清单及图纸。

2.3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 

2.5质保期:2年

2.5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3860498.78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标段划分: 1个

2.6其他: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2.7品牌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推荐的品牌或厂家进行选择并报价,投标时投标人须选择其中之一作为投标品牌或厂家,投标品牌或厂家(如有规格、型号的也应注明)并列表说明,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将招标人书面同意函原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品牌或厂家投标(招标人书面同意的除外)或未提供品牌确认表的,视为“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本工程用材品牌一览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招标人推荐品牌

备注

1

光伏组件

晶澳、天合、阿特斯、晶科

 

2

逆变器

华为、阳光、爱索、固徳威

 

3

电缆

江苏上上、享通、远东、江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未处于被营业执照颁发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3.1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3.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3.3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5其他要求

●企业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足够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及长期售后服务系统;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单位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3.6投标人应踏勘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获取正确合理的实施方案。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5分;技术响应:25分

商务响应:5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5分

售后服务:5分; 业绩: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5%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45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45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响应

25分)

货物的基本参数及技术标准响应(10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能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7-10分。(请投标人自拟内容,阐述优点,否则不计分)

技术方案(5分)

技术方案,从①设备的完整性、合理性、可靠性综合评价;②投标货物在使用周期内累积的运营费、维护费和安全可靠性;③总体方案的风险控制,对风险进行了完善的评估并有风险控制措施及工艺优化、平面布置方案、大件运输等等方面,对方案的完整性、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科学合理性等等各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价。综合排名第1名得5分,第2名得3分,第3名得2分,其它得1分。

货物的备品备件(5分)

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标准配置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配备情况及后续保障承诺,不提供备品备件的得0分。

认证证书

2分

投标人所使用的光伏组件和逆变器具有光伏组件领跑者和光伏逆变器领跑者认证证书的,得2分,相关认证证书须上传至投标文件

ISO体系认证

3分)

投标人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具有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注:请将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标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的证明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资料,不得分。 

2.2.3(3)

商务

响应

(5分)

付款方式(3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的得3分,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交付使用期(2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交付使用期的得2分,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2.2.3(4)

售后服务

5分

1、根据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备、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等,评委进行比较后酌情评分;

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不描述不得分。

2、本项目要求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2年,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免费增加质保期的每增加1年的得1分,最多得2分。

2.2.3(5)

安装及调试方案

15分)

1、投标人或设备厂商在设备采购及安装、运输、安装等方案全面、保障措施有效(0-2分);

2、设备试验调试和质量检验方案及条件(包括试验调试、检验方法、检验设备、完成时间等)(0-3分);

3、具有完善的维保及技术培训方案(0-3分);

4、安全文明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0-2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安排计划(0-2分);

6、针对应急措施启动、现场处置、事故控制等方面制定应急处置措施(0-3分);

2.2.3(6)

5分)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8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30万元及以上的充电桩或光伏设备的施工(含设备采购)或采购安装供货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含设备采购)或采购安装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项目价款、项目时间、项目内容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将不予计分。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0525日至20220530日;

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20525日至2022053018时00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

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网上缴纳费用(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CA办理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客服电话

公司客服: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616上午9:00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明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海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68号

联系人:孙部长

电话:0518-8158887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8-85865869

9.其他说明事项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0.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填写至对应处,投标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

2、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

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

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

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黄桂松(造价)

15896100880

客服技术支持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0518-85861319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客服电话:40002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