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金茂花园房屋招租公告(二次)
来源:连汽公司 作者:孙心 浏览次数:221 录入时间:2026-05-15

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位于海州区海连东路40号金茂花园三楼房屋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房屋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0号金茂花园三楼,面积约为659平方米,现状出租,仅提供基础水电,交通便利,适宜办公等合规经营项目。

二、招租方式

采取有底价的方式竞租,底价为13万元/年(含税),报价低于底价视为无效;以公开竞价、最高租金者取得租赁使用权。

三、承租条件

1.须为境内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财务状况良好。

2.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近三年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4.竞租报名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或授权代理人证件(委托代理附近3个月社保证明)、保证金汇款凭证、无失信声明、信用中国查询页、财务及税费社保缴纳承诺函,其他按招租文件执行。

5.中选后无故弃租或逾期不签合同的,没收竞租保证金,资产重新招租。

四、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经营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招租人整体规划;禁止经营餐饮、游乐场、游泳馆,不得从事与招租方业务冲突及同质化竞争项目。

2.租赁期间须自主经营,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分租、转借、分割场地,不得私搭乱建,违者视为违约。

3.承租人自行负责房屋安全管理,承担租赁期间水、电、网络、物业、垃圾清运等全部相关费用。

4.租赁期满后续租,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

5.合同到期或终止,承租人须将房屋恢复原状,完好无条件交还招租方。

6.因企业改制、政府规划等政策原因,招租方可提前收回房屋,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逾期拖欠租金的,招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五、租赁期限与租金缴纳方式

租赁期限为1年起租,具体租赁期限及租金缴纳方式由双方商议确定,以正式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六、竞租保证金

竞租人须在竞租截止时间前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71100101314017424

竞租保证金必须从竞租人银行基本户汇出。竞租结束后,未中选者保证金无息退还;中选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或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及竞租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5月15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16:00止;

2.线下报名: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报名;

3.线上报名:报名材料发送邮箱 905628509@qq.com,审核通过获取招租文件;

4.竞租会及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路19号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  公司4楼资产经营管理部。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13611551929


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