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交控智云供应链有限公司天然气供应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交控智云供应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连云港交控智云供应链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监理(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园 ;
2.2工程规模:全长(平面长度)约3.42km,管径DN300,设计压力4.0MPa,其中埋地管线约2.57km,廊内管线约0.85km。项目建安工程费约1272.73万元;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采购阶段、竣工验收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要求: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费最高限价:16.85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它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
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2)工程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公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禁止一人身兼多职,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2025年5月-2025年10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总监。
(5)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6)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兴亿达大厦21楼。
5.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经办人(须为项目负责人)必须凭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注册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前来报名。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5.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现金),投标报名时统一收取(售后不退),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12月16日 14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6日15时00分;
6.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21楼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lygjtkg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交控智云供应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一杰 电 话:13851282095
招标代理: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21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551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