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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盛公交公司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新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集团投资部 浏览次数:591 录入时间:2025-09-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盛公交公司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新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市金盛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培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为连云港市金盛公交客运有限公司10台宇通ZK6125BEVG14型纯电动城市客车(公交车)更新动力电池,主要包含采购安装整车动力电池,设备调试,服务期内提供设备保修、调试、技术支持一体化服务等内容。原车装配宁德时代动力电池147.45kwh,本次招标拟采购不低于140.949kwh原装、全新、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电池产品。

2.2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kwh)

数量

 

 

 

 

1

 

 

 

动力电池

★1.电芯种类:磷酸铁锂(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作废标处理)

2.电池箱尺寸/个数:1060*595*240*4

★3.电池总额定容量:≥140.949kwh;(投标时提供厂家宣传彩页或具有CNAS和CMA标识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4.质量:全新A级、全新pack;

5.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55wh/kg;

★6.单体标称电压:≥3.22(投标时提供厂家宣传彩页或具有CNAS和CMA标识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作废标处理);

7.标称电压618.2V;

8.工作电压范围480~700.8V

9.标称容量225AH

10. 组合方式:4pack;

11.电池工作温度:-35℃—65℃;

12.电池总串数:≥190S;

13.电池充电能力:最大持续≥225Ah;

14.成组一致性:容量范围≥225Ah;

15.持续放电功率:≥140Kw;

16.电池SOC工作范围:5%—100%;

17.绝缘性能:H;

18.防水防尘等级:≥IP68;(投标时提供厂家宣传彩页或具有CNAS和CMA标识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作废标处理);

19.其他包含电池均衡管理系统、电加热功能;含各连接高低压线束、高压箱、集线盒、BMS、电池托架等配件及其他施工辅料及电池费用、安装调试费用、线束辅料费用等所有换电费用;质保期内电池容量不低于总容量的70%。

20.单价已经包含旧电池回收的费用;

21.电池生产日期:须为2025 1 月1 日之后生产的电池(投标时提供承诺书,原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作废标处理)。

kwh

1409.49

2.3交货地点: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4交货期:60日历天, 20251231日前完成验收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6最高投标限价:125万元整

2.7质保期:5年或3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质保期内,如果电芯自身出现了质量问题或者电芯实际剩余能量低于寿命终止能量(70%额定容量),供应商须无条件免费负责检修更换,电池衰减量检测认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经营状况良好承诺书,格式内容见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

3.3投标人所投产品或服务须符合“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补贴政策,且投标人必须协助招标人完成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申领工作,不得因中标人所投产品或服务原因造成招标人无法申领对该项目的补贴;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全额承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因本次采购的货物具有特殊性,且必须确保宇通客车换电后电池管理系统与整车实现通讯,保留原车整车控制程序,换电后的电池系统须匹配原车整车电压平台和电控平台,换电后保留原车技术性能、安全性能不变,保留原车充电程序,以保证车辆换电后运营安全、稳定。要求投标单位需自行解决整车通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时提供网页截图)。

3.8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技术参数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5)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917日至2025092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50917日至20250922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江苏培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利玛国际景苑北门东门面58-2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提供的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不符合要求不予报名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928日下午15 00分,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培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利玛国际景苑北门东门面58-22号)

5.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除投标文件外,另行携带)到场参加开标,届时招标人将核查投标人身份。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连云港市金盛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徐福东路12号  

   人:王工

     话:0518-862606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培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利玛国际景苑北门东门面58-22号

   人:段工

     话:19901552683